勤工俭学难拿报酬 大学生暑期忙“讨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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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7 10:08 扬子晚报 | ||
新学期开学在即,可一些大学生并未开始准备新学期课程,而是忙着讨要假期打工被拖欠的工资。记者了解到,在勤工俭学已经变得非常普遍的大学校园里,不少学子陷入讨工钱的难堪境地。 南京某大学王承文,暑假里为某纺织公司做市场调查,当初并没有签协议,口头说好了每月底薪300元,一份问卷5元钱。小王早就把两个月来完成的近百份问卷交给公司,可老 小黄也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前一阵,她和几个同学到一家广告公司求职,在商场为上海一家化妆品公司促销防晒霜。但当她兴冲冲地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去公司领工资时,却被泼了一头冷水。小黄打电话到化妆品公司市场部门,但没有得到任何说法。不甘心的她又把投诉电话打到了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解答说,按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打工不被视为就业,不受《劳动法》约束;而且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他们较难查处。 据了解,一些公司对雇佣在校大学生打工“情有独钟”,主要是因为“成本”低,他们通常会极力压低工钱,甚至有的从开始就没打算给钱。在他们眼中,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又不受《劳动法》的保护,比较好“坑”。 勤工俭学的大学生如何避免“讨债”,记者电话采访了镇江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在选择兼职打工时,应事先确认用工单位是否有法人资格,是否有工商、税务颁发的合法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招工单位是否有招工权,如果是某大公司的下属机构,一定要到该公司总部询问清楚。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所有招工都禁止收取押金或其他预付费用。最重要的是,要争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通过契约关系明确权利和义务。在有协议的条件下,如发生报酬上的争议或伤亡事故且协商不成,可依据《民事诉讼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劳动报酬等。郭文君(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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