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省一17岁初中女孩生子杀子酿连环悲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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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8 09:57 金羊网-新快报 | ||
法院判其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并对其父母进行训诫;专家疾呼扫除性教育法制教育盲区 新快报讯(记者杜宇轩闻止通讯员杨晓梅)广州一名17岁的女中学生未婚怀孕生子,并以残忍手段将刚生下的男婴杀死。此案由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近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名女生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空中掉下初生男婴 去年7月18日下午,家住广州市某街一楼的王女士正在家中煮饭,忽听“轰”的一声响,一个灰白色的塑料袋掉在她家阳台旁边。王女士跑了过去,与恰好在附近的陈先生一起打开了这包东西。令两人大吃一惊的是,里面竟是一个粉嫩的初生男婴,那婴儿还在动。两人马上报了警,但可怜的男婴没多久就断了气。 经法医鉴定,男婴系因钝性暴力作用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警方还在男婴喉颈部、胸部发现刀伤,显示男婴此前还受过别的伤害。 凶手竟是初中女生 警方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经过排查,住在事发地八楼的17岁女初中生萧月(化名)成了重点怀疑对象。随后,警方在萧月的床底下搜出了一把带血的剪刀,剪刀上的血迹血型与死婴一致。 萧月很快交待了未婚怀孕、害怕被家人发现遂杀死婴儿的经过。2001年5月中旬,萧月和某职中一年级学生韦南(化名)开始拍拖,期间两人多次发生性关系,但均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2002年4月,萧月惊恐地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打电话让韦南给钱做人流,韦南说没有钱。见“男朋友”如此绝情,一怒之下的萧月便说她自己会处理,此后两人就再无联系。萧月无时无刻不想着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但却一直无计可施。 少年母亲辣手杀亲子 那天,萧月的肚子一阵阵剧痛,她预感到可能要生了。中午约11时多,萧月在厕所叫其外祖母帮忙拿一条裤子和一把剪刀,剪刀是很普通的银白色小折剪。中午约1时,萧月在厕所产下了一个男婴。 不知所措的萧月想杀死婴儿了结此事。她用小折剪刺婴儿,然后将其装入塑料袋带回房间,与小折剪一起放到床下。到下午5点多,萧月发现婴儿仍未死亡,于是将用塑料袋装着的婴儿从家中窗口抛下。 怀胎十月家人竟不知 2002年12月7日,广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萧月提起公诉。因被告系未成年人,广州中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该案引起了主审法官的关注,广州市中院委托特邀陪审员对被告人萧月进行了庭前调查。 法庭了解到,萧月生长在一个普通市民家庭,父母从事水果生意。萧月读书期间表现尚好,而在怀孕后怕家长责骂,不敢告诉父母。其父母在女儿怀孕的过程中竟毫无察觉。 法庭对萧月父母进行了训诫,告之其父母不要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其疏于监管、不关心子女的思想的行为与二法相悖,对萧月的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庭前调查助被告缓刑 法庭的庭前调查认为,案发后,萧月悔恨不已,痛惜自己毁掉了读书的机会及前程。其父母也请求法庭给予其一个读书、重新做人的机会,并保证以后好好教育。另外,其所居住的社区社会环境较好,具备了非监禁刑罚的监护帮教条件。 由于被告犯罪时未成年,结合庭前调查的事实,为教育、感化、挽救青少年,法庭判决萧月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专家认为教育有盲区 本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有关专家。广东省青少年研究所所长曾锦华认为: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这些主流的渠道得不到相关的性知识,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就会转向非主流、非正规的渠道,而他们对如何选择、取舍信息并不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往往基于猎奇心的驱使,去寻求感官的刺激。萧月偷吃禁果,原因出于性无知。 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军指出,这个悲剧的发生,与普法不到位、青少年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有很大关系。萧月可能没有意识到刚出生的婴儿是生命,她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 广州市军区总医院预防保健科副主任罗军认为:健康是个广泛的范畴,不仅包括生理健康,也包括心理健康及对社会的良好适应能力。从这方面讲,萧月是个不健康的孩子,她更需要帮助和爱护。这一悲剧,反映了整个社会对人的尊重不够,也反映了青少年的性教育、法制教育都还存在盲区,盲区不扫,类似的悲剧就还可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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