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减免困难生学杂费 不让贫困成为辍学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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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8/28 15:22 新闻晚报 | ||
新学期临近,市教委日前作出规定,要求各学校对处于困境中的学生给予学杂费减免,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依据有关规定,父母双亡、经济困难,由其他亲属抚养的学生可酌情减免一半或全部学杂费;父母因下岗待业造成经济困难、家庭年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学生,可酌情减免一半或全部学杂费;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经济发生 上海每年从学杂费总额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困难学生的帮困基金,使占学生总数约3%到5%的家庭困难学生得到救助,减免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为方便困难家庭申请,本市还改革了救助办法,市教育、民政部门和社区组织密切合作,形成了一套困难学生“自动救助”系统。 近年来上海教育投入经费增长迅速,为贫困学生顺利上学创造了条件。从1998年至2002年5年里,上海教育经费累计投入950亿元。除上海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上升外,居民的教育投入也逐年增加,去年居民家庭人均教育支出为821元,比1997年增长了1.6倍。(记者郭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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