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在道德与法律之间的人群--职场另类兼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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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04 15:54 武汉晨报 | |
记者近日在走访中发现,一种“另类兼职”正开始在职场蔓延开来,那就是瞒着原单位,或为挣钱,或为攒经验,为其他企业甚至竞争对手做兼职。在这些人群中,既有中层经理,也有国企的小会计,冒着企业不准兼职的禁令,他们游走在道德与法律之间…… 1、“捞外水”的诱惑——收入翻番 在青山小型国企做会计的章女士属于另类兼职者的幸运儿。因为单位管理上较松散,这给章女士提供了兼职的绝佳机会。在朋友的介绍下,拥有中级会计职称的她在附近一家电脑公司找了一份兼职工作。从此,章女士一般每天上午在原单位,下午就去打工,收入超过了2000多元,比从前增加了两倍还多。章女士说,单位里也只有几个熟悉的人知道她在做兼职,要是被领导知道了,说不定会被开除,“但是每月轻松多赚1000多元,诱惑太大了”。据她介绍,这种现象在小型国企里很普遍。 2、“捞外水”的风险——丢饭碗被起诉 为赚每月3000元的“外水”,在武汉一著名保健品公司做销售经理的孙女士不仅丢了工作,还面临以“泄露商业秘密”的原由被起诉的危机。 去年底,孙女士由于工作的原因,接触到了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关的一家公司,对方希望她能利用本公司的销售渠道,为他们打开局面,并说好每笔生意不论大小均支付3000元底薪。出于想跳槽到该公司的想法,孙女士答应了。由于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得兼职”的条款,刚开始孙女士还很担心被抓住,但不久以后,她发现自己有几个下属早就开始在外面打短工了,这才放心大胆地做了下去。 然而,在上月的业务检查中,老总发现公司的销售网点,竟然有其他公司的产品。一番调查后,才发现公司的销售部门有了“内奸”,于是把孙女士等几个做兼职的人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全部解聘,并威胁要把他们和那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3、另类兼职背后——人才浪费是主因 实际上,瞒着原单位做兼职并不鲜见。在打进本报求职热线的读者中,有30%以上是求兼职的,而绝大多数求兼职的在职人员,多是瞒着原单位“捞外水”,尤其以财务、策划和业务人员居多。 据业内人士分析,出现这种另类兼职的原因是部分国企或大型企业专业人才过多,工作量无法饱和,造成大量的人才浪费。据了解,在青山区的某大型国企,仅在一个部门技术室,就有两名硕士,五名本科生,但实际上科研任务却不多,经常是“三个人干一个人的活”,暂时无用武之地的人只有纷纷出外兼职。 相比之下,很多成熟企业或外企,经常是“一个人当两个人用”,工作量超负荷是常有的事,做短期兼职的机会反而更少了。 此外,市场对短期用人的需求大大增加也是原因之一。武汉光辉猎头公司就表示,武汉开发区内的外资企业,经常会因为生产线定额人手不够或临时项目而要求增加技术人员,等到生产高峰过去后,再与这些短期兼职的人解除合同,成本会节约一半以上。 另外,还有部分人为了增加技能、经验而兼职。不少参加工作3-5年的年轻人对职业生涯的发展最关心,希望通过“瞒天过海”来快速地获得其他行业或职位的从业经验,以期在同龄人中更快的脱颖而出。 4、劳动部门——职场兼职当谨慎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指出,原则上国家允许一名职工与多个劳动单位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禁止兼职,职工签约时也表示同意这一条款,发现职工私自在外兼职,用人单位可要求职工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未对此进行约定,职工可在外兼职,但如因从事兼职工作,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用人单位可要求职工及兼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策划苏晓红 记者胡继权 王春岚 胡晓蕾 通讯员彭燕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