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上的疑惑:我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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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05 10:32 东方网-劳动报 | |
《劳权》专刊:我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当初来上班时,老板说工资按年薪发放,即每月发一部分,另一部分存入一个存折里,一年后将存折给我。每次发工资时,我的工资都是先算总数,扣除所得税后,再从中拿出一部分存入银行,另一部分发给我。但现在一年时间已过,老板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不发给我存折,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回我的所得?阿福 阿福: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你所在的这家私企在与你建立劳动关系时,虽然没有直接向你收取抵押金,但是其决定每月从你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作为所谓的年薪,并在一年后发放的做法,属于变相地向你收取抵押金,这显然是违法的。 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与职工之间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适用该条例;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无论是劳动争议仲裁还是劳动监察,都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