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时评:择校费、乱收费和活受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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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05 12:1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如果不是记者调查,打死我也不会了解到择校费背后的各种公文。我很佩服有关财务大师和学校“财头”的敬业和奉献精神,那些繁文缛节的东西,他们愣是接二连三地记住了。也难怪,他们需要像背诵课文一样“念经”,以反击学生和家长的怀疑。 而平时,我不知道他们能否真正记得住。既然“也许”有学校把择校费零花,既然不断有人向本报来电反映问题,那么,这一问题一定存在,而且不一定不严重。那么,所谓的 这还不是最严重的问题。我想问的是,从官员和有关人士的口气中,可以发现,择校费有存在的“合理性”,但既然择校费已成了鼠辈觊觎的美食,并且要命的是“监督普遍不力”,那么它和乱收费究竟有什么区别?还有什么必要为它进行辩护呢? 学生家长不是呆子,更不是孙子,他们可以违心地在“自愿赞助费”上签字,他们可以违心地给学校买彩电,他们可以为了子孙的学业和成龙成凤计划暂时牺牲自己的尊严,他们从来没有体会到赞助的快感,也没有感受过“择校”的自主,他们只是咬着牙受罪。即使有记者问他们是否自愿,他们也不敢说真话。他们难啊! 但是,活受罪,而且不知受到什么时候,民意便透过电话等便于自保的渠道激发出来。当择校费已变节为“回扣、贿赂”或“福利”,当择校费已和乱收费惺惺相惜,它是不是一种“罪”?它该不该被“治罪”?而且,有关部门是不是该考虑为“保卫家长钱袋”制订一条条硬杠杠,展开一次次检查呢? 老是让家长受罪,最终受罪的是谁?(本报评论员 伍里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