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才开绿灯 高级管理人才享受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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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22 10:20 北京青年报 | |
近日,通州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大开绿灯,颁布了《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的》规定,而《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暂行办法》也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再加上去年开始北京市有关部门为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进京颁布的四个办法,现在为高级人才专设的绿灯可真不少了,涉及到住宿、子女上学和办理进京户口等多个方面,可以说为外来高级人才做好了后勤工作。 高级管理人才的资格 近日颁布的两个高级人才优惠政策都对高级人才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根据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颁布的《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暂行办法》规定,中外籍人员申报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资金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就职于在本市依法设立并经认定且注册资金全部到位的以下各类外商投资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或创业投资公司;采购、分销、结算、研发中心(市外经贸委批准并经市科委认定的外商投资研发机构);银行、保险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世界五百强中的在京投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二)在上述外商投资企业担任企业副董事长、副总裁、副总经理以上(含)或同等职务,且在上述企业已连续任职两年以上,以任命书或任职聘书日期为准。(三)本人在本办法实施期限内购房购车且已依法在京履行纳税义务。 而《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进京户口》中规定,高级管理人员为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各类金融机构在京注册的总部的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在京注册的地区总部、结算中心和营销中心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都市型工业、金融保险、旅游会展、商业流通等现代化服务业、现代农业、城市基础设施类的来京投资企业,且在京固定资产达到3000万元以上或自2000年始连续两年销售(营业)收入达3亿元以上的在京注册总公司的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在京注册的子公司的经理、常务副经理。或上述类企业且同时为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重点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京设立的国家级、实际研发中心和经认定的研发机构的主任或所长,或在市工商局注册的来京投资企业,其占该企业股份达30%以上的投资者个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调、随迁。 办理程序 对于高级人才不同的优惠政策也有不同的办理方法。 程序一:据《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暂行办法》,申请购车购房专项奖励资金的程序为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单位统一申报有关材料,提交承办单位受理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市外经贸委审批,市外经贸委应审批完毕后将结果通知承办单位,经审批合格的,由申报单位负责到承办单位办理专项奖励资金领取手续。2003年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31日。 程序二:根据《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的》规定,办理进京户口,首先应办理来京投资企业认定和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认定。提交材料:在认定后需提交《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初审表》、《入户申请表》、《来京投资企业认定证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认定证明》、该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居住的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该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及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程序三:根据《关于来京投资企业引进高级管理人员的实施办法规定》,办理高级管理人员人才引进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来京投资企业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任命书;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优惠条件:可办理北京常住户口、购车购房有奖励、子女上学有优待 根据《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办理进京户口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高级人才可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而根据《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暂行办法》规定设专项奖励用于高级人才自2003年3月1日以后的奖励期限内的购房、购车奖励,专项奖励标准为以本人提出“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高级人才购房购车专项奖励”申请的上一年度缴纳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计算,地方留成部分的比例随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办法规定每个申请人允许申报一次,申报年份可自行选择。一经申报,当年即奖励完毕,每人奖励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购车和购房所付款项总和。专项奖励每人奖励总额不超过其自购车1辆、自购房1套所付款项;专项奖励金额未达到购车和购房总额部分亦不累计、不顺延。 在来京高级人才子女上学的问题上,根据《关于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在京上学问题的实施办法》规定,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可享受在北京参加高考,录取时与北京市户籍考生同等对待,凭《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入中小学就学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