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干个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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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23 11:41 中国青年报 | |
近日,江苏省出台若干税费优惠政策,鼓励今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 江苏省财政厅和物价局决定,凡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费、证照费和管理费等多项行政事业收费,其中涉及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等部门16大项收费,包括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经济(劳动)合同鉴证费、特种行 据了解,江苏省200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有16万人左右,目前仍有为数不少的大学生没有就业。以南京市为例,到上月中旬,南京签约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毕业生11455人,只占毕业生总数的60%左右。(记者郁进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