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留学生如何看待“打孩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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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09/29 11:04 扬子晚报 | |
笔者是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的兼职教师,教外国留学生“高级口语”。 这学期班上有十几个学生,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美国、德国、立陶宛、西班牙、日本、韩国……在交流中外文化的差异和融会方面体现得特别明显。 今天口语课的话题是:该不该打孩子? 我先摸了一下底,学生大部分持有两种对立的观点———“该打”、“不该打”。只有岩桥英里(日本)申明自己站在中立立场。 接着全班展开了辩论,由岩桥英里作主持人。正方即认为该打的一方首先发言。谷珞雅(德国)说:“我认为打孩子是教育孩子的有效手段。”同样来自德国的邓煜却反对:“父母长此以往,会失去孩子对他们的尊重!”李源镐(韩国)回击:“现在不听话的孩子很多,即使你告诉他不对,他也不听,那你只好……”加拿大的郭安德说:“我的父母从来没有打过孩子。你最好用很厉害的埋怨(应为‘责备’)教育他。” 此时辩论开始深入。岩桥请正方的白承民表明看法,这位韩国女孩说:“如果你很爱孩子,可以打;不爱他就不可打。”在南大执教的斋藤文男老师说得很有意思:“三岁的小孩子就像小猫、小狗一样不懂事,这个时候可以打。孩子到四岁、五岁时就不可以动手了。”主持人问:“你的孩子记得你打过他们吗?”文男老师说:“完全不记得。”大家都笑了。 心直口快的鲁玉华(立陶宛)举了一个例子:“假如父亲母亲去上班,孩子一个人在家里,他可以为所欲为———看电视、吃冰激凌……如果父母不惩罚,这孩子会越来越坏。”岩桥说:“发现新的问题!”出人意料的是,美国的丁桂花(中文名)说:“妈妈可以不要工作,孩子是最重要的,母亲必须留在家里教育孩子!”岩桥表示惊讶,她本以为美国女人不愿呆在家里。金娜松(韩国)赞同丁的观点,但她觉得“当孩子很烦人的时候,可以用小小的东西打。” 美国的艾大卫主动走上讲台,表达自己的意见:“我有一个一岁的孩子,他有时会接触电源之类的危险品,我会打他的小手;孩子乱扔东西,我也会打手。如果不教育,他会觉得自己是小皇帝。” 最后岩桥判定正方胜出。不过双方在一些方面还是达成了共识:孩子不懂事的时候可以适当地惩罚,不然他可能会让自己受伤;女孩子不可以打;在跟孩子多次讲道理无效的情况下可以给他点苦头吃。(陈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