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设立奖学金每年50万元奖励300贫困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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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14 10:15 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0月13日讯:从今年起,每年将有300名家庭贫困的优秀大学生可望获得“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以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据了解,由省政府设立的“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全省每年定额发放给300名学生,共计金额50万元。其中5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1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150名学生享受三等 该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按照该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各高校可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该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我省在校大学生可根据申请条件,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评审工作在当年11月底前完毕。省教育厅、财政厅根据高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确定各高校的推荐名额。在接到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材料后,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奖学金预算,并将资金拨付给高校。 据了解,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高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向省教育厅报送评审名单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应将评审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各高校应及时发放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教育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评审中严禁各种不正之风和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姚莉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