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应配心理教师为在校生提供心理辅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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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16 15:49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获悉,本市将要通过立法对近几年日益突显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网络安全以及流动未成年人教育问题给予特殊保护。 在昨天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中,针对目前中小学生中普遍存在的学习压力大、心理素质差、心理辅导又十分欠缺等情况,该修订草案提出:中小学校应当配备符合法定资质条件的专职或者兼职心理教师,为在校接受教 该条例修订草案中还特别增加了要给予未成年人两项特殊保护的规定:市政府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对因受虐待或者其他家庭问题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和对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救助,并应与流浪乞讨的成年人分开救助,同时提供心理辅导、短期教育,进行不良行为矫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