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学校安全 四川规范学生宿舍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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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17 12:22 成都晚报 | |
昨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初等学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各类中初等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 住校生不准在外租房住 针对不少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同时偷偷把学生宿舍对外出租的行为,《意见》指出, 学生宿舍(公寓)严禁在室内蒸煮食物或取暖。严禁将管制刀具等带入学生宿舍(公寓)。学生宿舍(公寓)区域应经常消毒、通风和打扫卫生,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学生宿舍(公寓)区域内严禁无证摊点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张贴商业广告。 严防“黑心棉”流入学校 《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在采购学生宿舍(公寓)的家具、学生用床和床上用品等大中型物资时,要逐步实行集中招标和定点采购制度,严防劣质产品和“黑心棉”等物品流入学校,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男女生宿舍要分开 《意见》严禁将危房和存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作为学生宿舍(公寓)使用,要求建设学生宿舍要以够用、实用为原则,防止奢华攀比。男女生宿舍(公寓)应分区或分单元布置,其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学生公寓也要物业管理 学校应按县级以上教育、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严禁超标准和另立项目收费。学生公寓应实行物业管理,学校应从住宿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物业管理费,保证学生宿舍(公寓)的正常运行和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记者胡健 李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