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40多天无学可上 谁侵害他们受教育权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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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20 10:49 北京晨报 | |
新学年开学40多天了,泉州石狮市祥芝镇后湖村18名天真的一年级适龄孩童,却不能注册入学,家长们心急如焚。 新学期开学前几天,祥芝镇领导将后湖村的村干部和老年会会长召集到镇里,宣布了把后湖村的后湖小学并入邻近的赤湖村紫湖小学的决定:今年先并一年级,明年全校合并。这个决定遭到绝大多数学生家长和乡亲的强烈抵制。 后湖村距石狮市近20公里,农闲时,村里年轻的夫妇大多外出打工,小孩子交给家里的老人看管,上学通常没人带。 据了解,村民们反对并校主要是担心孩子的安全问题。新生家长蔡文作常年在石狮市打工,他说,并校应该高年级先并,或高低年级一起并;如今让六七岁的小孩子先并过去,没有高年级的学生带,他们连路都不认,加上路上情况复杂,没有配套的安全措施,哪个家长也不会放心。 由于大部分家长与镇里达不成共识,直至9月底,全村18名年满6岁半的儿童,只有两名按镇里的通知到紫湖小学注册入学,两名随外出打工的父母到石狮市上学,3名投靠到周边乡镇亲戚家、在当地寄读,其余的都还在村庄的街头巷尾玩耍。村老年会无奈之下,才组织人去买了课本,并到后湖小学打扫了一间空教室。9月29日开始,在没有办理任何入学手续的情况下,未能入学的小朋友都被集中“上课”,由木工蔡怀艺任“老师”。 蔡怀艺反复表示,他没有教师证,无法承担教育这些小孩的重任。主要是管住他们,不让他们在街头巷尾乱跑、打架。 9月30日,祥芝镇政府又向后湖村的有关家长发了一份“入学通知书”,要求他们带着各自的小孩于10月7日到紫湖小学注册办理入学手续,逾期“将按义务教育法第15条和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40条规定,给予处罚,并采取其他措施强制入学。” 新学期的日子一天天翻了过去,一些小朋友的崭新课本实际上还没正式翻开第一页。 泉州市江滨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义务教育法保护的是每个适龄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家长、政府都必须履行这个义务;在祥芝镇政府与后湖村学生家长之间的“并校”争议中,政府、家长似乎都在维护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但事实上由于方法不当,双方都在侵害孩子的权利。(新华社记者卢志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