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高中生看黄书生邪念 奸杀少女焚尸灭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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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21 10:32 兰州晨报 | |
特别提示:因为阅看色情书籍产生邪念,一位平时表现尚好的高中学生竟在看戏之机尾随同村一名少女对其实施奸杀,又怕败露继而焚尸灭迹。这起发生在静宁县乡村的未成年人犯罪案值得引人深思。 少女一夜失踪 10月17日,静宁县威戎镇梁马村。一个庄稼和瓜果成熟的季节,并没有给马生喜家带来多少欢乐。晒在院里的高粱在太阳下黝黑发亮,但马生喜的妻子梁丽丽一边搅晒着高粮,一边暗自落泪。尽管杀害女儿的凶手目前已被判刑,但他们还等待着附带民事赔偿上诉的消息。 今年2月13日晚,村上过完年后唱戏。虽然女儿小华(化名)还在补课,但母亲梁丽丽劝告女儿说,过年哩,应该放松放松,小华遂高兴地前往村上看戏。当晚9时左右,同在戏场看戏的母亲对小华说:孩子,明天还要起早到学校补课,回家早点休息吧。小华答应着离开戏场就回家了。 当晚11时左右,梁丽丽和丈夫马生喜回到家中,发现小华住的房间灯黑着,心想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每天晚上复习功课都坚持到十一二点,可能累了,已经睡下了,就拉上门没有打扰。可第二天早上发现孩子没有起床,母亲梁丽丽到小华的房间一看竟大吃一惊:书本还在床上摊着,却不见女儿的影子。夫妻俩这才感觉事情不妙:孩子一夜没有回来?遂到小华的同学和她平时可能去的地方到处寻找,但毫无音讯。 沟渠惊现焦尸 14日中午,就在小华的亲人和村里人四处寻找的时候,一位村民在该村麦场旁边一干涸水渠内发现一具焚烧过的焦尸。经马生喜夫妇辨认就是自己的女儿小华。悲伤击倒溃了死者的亲人,做案现场距离其家中不过百米左右。 静宁县公安局接到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勘察。很快,脸上带有伤痕的某校高二学生大林(化名)纳入警方的视线,而更多的村民们猜测:大林是个表现比较好的孩子,此事怎么会与他有关呢?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一个意想不到的事实很快水落石出。 奸杀少女焚尸 案发一周后,即今年2月19日大林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后被逮捕。经静宁县公安局审讯调查,犯罪嫌疑人大林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当天晚上,即2003年2月13日晚9时许,大林在梁马村四组看戏时,尾随独自离开戏场的15岁少女小华至该组麦场附近,采用蒙面、捂嘴、殴打等暴力方法,将小华拖入麦场强行奸淫。小华反抗中抓伤大林面部、咬伤左手小指。大林恐其罪行败露,遂起杀人灭口之恶念,便双手扼颈、脚踩小华头部直至其死亡,后又将尸体拖入麦场边一干涸水渠内,用高粱杆点燃焚烧,并将被害人遗留在现场的裤带、裤带扣、红色棉鞋等物分别遗仍弃后逃离现场。 同时,警方勘察的现场、提取物证及大林被抓伤、咬伤等证据情况和其供述相互无吻合。犯罪嫌疑人作做案时所穿防寒衣上可疑斑迹,经公安部检验系被害人小华的血迹;大林的父母证实,其子当晚回家较晚,凌晨发现其面部有抓伤印痕;此外,与大林看戏的其他几位人也证实了其当晚在戏场的活动情况。 凶手得到惩罚 目前,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被告大林作案时未满18岁,系未成年人,依法不适用死刑,并表示认罪伏法,其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被告法定代理人(父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生喜、梁丽丽支付丧葬费、交通、住宿等各项费用3200元。 民事部分,死者家属尚在上诉之中。 案由令人深思 据警方调查,被告大林性格内向,平时表现尚好,学习一般,没有违法行为。此次犯罪系在寒假期间放松学习,阅读不健康书籍和观看色情录象后,产生了不健康的性心理,家长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和采取相应的引导和教育措施,加之被告人法制观念淡薄,致其走上犯罪道路。 有关专家认为,尤其是性格内向的青少年,学校和家长应该多方关注和引导他们健康的心理成长。(本报记者朱静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