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10/22 17:16 新浪教育 | |
问: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少数民族学生的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负责人答: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人口1.0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1%。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大力扶持少数民族教育事业,使少数民族受教育的人口大幅度增长,少数民族地区青壮年文盲率已平均降到了15%以下。其中朝鲜族、满族、哈萨克、蒙古族等7个少数民族文盲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根据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现代化 我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目前,我国使用21个(其他少数民族有没有文字)民族的29种文字,编辑出版幼儿、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成人、职业技术教育以及民族高等学校部分专业的教材。其中正式列入中小学课程计划,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教学的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壮、彝、柯尔克孜、锡伯、傣、景颇等11个民族文字。每年编译出版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达3500多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