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上采取了哪些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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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22 19:48 新浪教育 | |
问:国家在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上采取了哪些重要措施? 教育部负责人答:近年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致力于建立完善的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体系,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的力度,不断扩大资助范围,主要出台了以下两个重要措施: --2001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文,要求各级政府都要建立助学金专款,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证助学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贫困中小学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增加投入,每年拨款1亿元,设立"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专款,全部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中小学生杂费减免和生活费补助,每年约有100万中小学生得到国家义务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的资助。同时,地方各级政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资助或减免贫困学生的学、杂费和书本费。如北京、浙江、广东等省(市)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杂费、课本费,对贫困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其他省份,如河南、陕西、青海等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也都相继设立了义务教育助学金专款,对农村贫困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减免义务教育费用。 --2001年,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试行对全国部分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制度。2001年,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用于向未"普九"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2002年增加到2亿元,2003年进一步增加到4亿元。免费教科书的对象也由未"普九"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的农村贫困中小学生扩大到中西部农村地区贫困中小学生。其中,从2003年下半年起,对新疆经济困难的56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提供教科书。截止目前,已约有170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获得免费提供的教科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