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名自考违纪生受处罚 三名学生申请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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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28 12:2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自考考试中因夹带或使用通讯工具被停考的考生,今年首次获得申请听证的权利。记者昨天从自考办获悉,在26日全部结束的自考考试中,有近百名考生因违纪被取消当科成绩。截至目前,已有三名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不服,要求听证。 据了解,在过去的自考考试中发现考生违纪,通常只会取消该生当科成绩,一般每年自考中被发现违纪的学生在300人左右。今年10月初自考办新公布的《自考考生违反考场纪律 自考办在加强处罚的同时,也提出了给予不服考生开听证会的权利,截至目前,已有三名被处以停考处罚的考生提出了开听证会的要求。按照程序,听证会将在4至10天内举行。 今年有近30万考生参加自考,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自学考试。北京市自考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除市和区县自考办有关人员参加听证会以外,也可请考点负责人、监考员到会。听证会后,北京教育考试院会对违纪考生再次做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将由区县自考办送达违纪考生,送达时间和地点由市自考办事先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市自考办会将处罚决定记入违纪考生的考籍档案。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并且不得转学籍。(记者于杨) 链接 今年10月新公布的《自考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处理程序》中规定,违纪考生在被取消作弊科目成绩的同时,根据作弊情节轻重,给予作弊考生停考1到3年的处罚。市教育考试院将对给予停考处罚的违纪考生实行听证程序,以保证处罚的公正性。 按照新处理程序,所有违纪的考生都将收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听证告知书》,并被要求填写送达回证。告知书由考点负责人发放。如果违纪考生要求听证,将会拿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听证通知书》,是否举行由考生本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