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专业资格可互认 七项措施促进人才交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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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0/29 13:03 新闻晚报 | |
上海不仅要到香港揽才,今后两地还将实现部分专业资格互认。昨天,上海市人事局表示,“东方明珠”上海与“东方之珠”香港的人才结构将呈现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在昨天举办的沪港专业团体专业人士见面会上,上海市人事局有关人士说,两地在C EPA原则框架内,将进一步促进专业资格的互认。香港专业人士符合规定条件,均可报考国家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对具备申请对方资格的个人,采取相同科目免考、不同科目 见面会上,上海还向香港招聘1015个职位,其中中高级管理和专业占到总数77%。年薪在10万—20万元之间,部分职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交通工具、保险等福利。(记者徐哲) 相关链接 七项措施促进人才交流 ●吸引香港专业中介机构进驻上海; ●上海人才中介行业协会与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协会等定期交流,上海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到香港开展学术交流,增强相关专业领域的沟通; ●定期举办沪港人才高级论坛暨洽谈会; ●设立香港专业人才来沪工作咨询服务机构,为他们来沪工作提供出入境、居住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争取用3年时间将公务员挂职交流培训的领域从目前的环保、道路管理、市政建设扩大到其他领域,人员数量增加到每年50人左右; ●上海将遴选博士后科研项目定期在港发布,招收香港博士到上海做课题研究; ●建立面向港才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对香港人才需求的行业、专业、职位、待遇等综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