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大与新生签协议 探索教育管理法制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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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1/04 10:49 江南都市报 | |
南京消息 11月1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内,4000多名大一新生及家长们济济一堂,随着校方负责人的一声“签约仪式开始”,学生代表们分别与校方签订了一份《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 在这份协议中,令人醒目的莫过于第10条:“学生自杀的,自伤的;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住校外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 学校一位老师对记者说,南师大以前曾发生过学生在校致残致伤的事故,一些学生家长就此跑到学校寻衅闹事,在师生中留下了不好的影响,如今此项协议出台后,一切须按协议办事,“该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这样双方解决问题时可有据可依了”。 南京师范大学的这份《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11月2日,南京法律界的一位资深人士指出:这份协议书的出台对绝大多数已到了法定行为责任能力年龄的大学生来说,有助于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身的自律行为。同时也为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建设树立了一个“标本”。由于双方白纸黑字,以协议的形式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此份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学生自杀、自伤等人身伤害问题的处理上,该协议还得首先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高校学生人身伤害处理问题一直是高校“头疼”的事情,自今年1~10月份,南京在校大学生已有多人跳楼自杀,其中不乏学生家长来校“兴师问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