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教育还是歧视教育 枪手与校方上法庭对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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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1/22 14:59 郑州晚报 | |
本报讯 11月21日上午9时45分,24岁的樊兴华在二七法院的走廊里等到了开庭时间,可是母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负责人仍未到庭。法庭上,樊兴华认为学校因为他曾做过替考的"枪手"而不授予他学士学位的行为,并不是素质教育的合理手段,而是一种"歧视教育"。法院缺席审判后,决定择日宣判。 在去年1月12日全国英语四级考试中,樊兴华因替考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1年的处分。2003年6月份本科毕业时,校方依据航院制定的《学生守册》,没有授予考试舞弊的樊兴华学位。 21日上午9时45分,樊兴华当庭宣读起诉状。他认为《学生手册》关于"对考试舞弊者不授予学位"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应当认定为无效。 樊兴华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出现多次停顿,他承认心里确实比较紧张。最后他说:"谁都不能让一个偶尔犯错误的人背一辈子黑锅,我希望学校不要让素质教育变成歧视教育。 庭审进行一个小时后,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据法官透露,被告在法定期间没有向法院举证,这有可能对被告不利。 对于为何不愿出庭应诉的原因,记者在庭外采访时,校方没有表态。航院对此案发生在自己头上感到意外。 校方称,当时樊兴华所在的系给他申报了学位资格,但在学位委员会的投票中他没有过关,这说明他不具备资格。 该校教务处处长贺金社认为,作弊就是在作假、就是不诚信。"黑锅并不是谁强加的,而是学生对自己行为必须付出的代价。 校方认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经将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力下放到了学校,学校当然有资格制定实施细则。(晚报记者石占卫 线索提供张光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