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岚清教育访谈录》:高校收费改革决策始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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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12/12 15:09 中国青年报 | |
编者:本文摘自《李岚清教育访谈录》的第四部分“把一个适应时代要求的高等教育带入21世纪”。标题为编者所加。 改革高校招生收费的“双轨制” 记者: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我国高校招生实行公费生和自费生的“双 李岚清:1994年以前,我国对普通高校按计划招收的大学生实行公费培养、毕业后由国家统一分配的政策,大学生的培养成本绝大部分由国家财政负担。1993年,普通高校生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为5310元,占普通高校生均财政预算内、外教育经费支出6442元的82.4%。这个比例到1994年又提高到84%。这无疑使高等教育经费的短缺雪上加霜。高等教育投入增长实际上已处于难以为继的地步。 为了应对这个局面,只有两个办法:一是压缩招生;二是挤占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经费。这两个办法特别是第二个办法实际上行不通,会使本来就十分困难的义务教育更加困难。高校不得不想方设法甚至采取变相收费的办法筹措经费,所以就出现了高校招生收费的“双轨制”。“双轨制”就是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计划内招收的学生实行公费,没有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计划外招收的学生,可缴费入学,或通过“委托培养”的方式缴费入学。有的学校还定出了价码,如差1分要缴多少钱等。当年恢复高考,把走后门上大学的路堵住了,而“双轨制”又开了一个以钱买分的大后门,这怎么得了!“双轨制”如不及时地改革,就会造成教育腐败。计划外招生是低分录取。低分怎么办呢?就是拿钱买,当然自费上学的费用很高。这种现象如不刹住就会愈演愈烈,教育就会失去公平性,造成教育机构的机制性腐败,发展下去是很危险的。 按照我国《教育法》的规定,大学不是义务教育,我们不能完全不收费。长期以来国家对大学的经费包得过多,这就势必影响国家对基础教育的投入,特别是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从小学、中学到大学全办成义务教育,我们办不起。不要说我们,就是发达国家也办不起,也不可能从小学到大学都实行义务教育。这是常识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计划内招生严格控制,高考的“独木桥”越走越窄,高考难度越来越大,这就迫使基础教育必须全力以赴应付高难度的高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很难实施。而一旦学生达到计划招生分数线考上大学,就可以享受公费和包分配的待遇而高枕无忧了,反正四年以后由国家分配工作,即使成绩不及格,也会分配工作。如果留了级就等于还要继续吃公费,学校更负担不起。这就严重影响了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教学的质量,也影响那些本来成绩比较优秀的孩子勤学进取的动力,家长们希望孩子受到良好教育的愿望也难以得到满足。1993年,我陪同江泽民同志考察海南大学时,他曾问校长:你们学校的学生课后都做些什么?校长答:大多出去玩了。江泽民同志又问:图书馆晚上不开门吗?校长说:开,但学生不来。晚上来看书的学生还没有灯头多呢!接着校长建议说:现在这种公费加包分配的办法再不改不行了。国家负担不起,有些学生又不好好学习。不好好学习出去玩的学生还算好的,有的还找茬儿闹事。其实当时这并非个别现象。江泽民同志和校长的这番对话对我触动很大。这种吃公费、混日子的局面,既误人子弟,无法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也严重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必须改革。这就是实行这项改革的必要性和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及其实施意见的要求,从1994年起,高校招生不再有计划外指标,不再分公费和自费,这就是“并轨”。不是并到公费去,也不是并到自费去,而是改为缴费上学,即由学生分担部分培养成本。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先在50所高校试点。第一批改革试点推出后,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学校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意见时,竟出乎意料地得到大多数学生家长的拥护。经过总结第一批试点的经验,对方案加以完善后,第二批240所大学扩大试点也非常平稳地展开了。第三批试点除当时农业、地矿、师范等特殊专业外,基本上都全面平稳地推开。前后用了6年多的时间,在上个世纪末高校招生并轨改革基本完成。 缴费上学的改革之所以能够平稳实施,当时主要掌握了几点原则:一是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缴费上学,对缴不起学费的学生,可以通过多渠道筹资助学,不让一个考取大学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或辍学。二是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老生是奔着公费来考大学的,半途让他们缴费不合理,因此老生仍享受公费,直至毕业。三是对刚考入大学的新生,事先就告诉他们收费的办法。通过各种方式的宣传解释,使家长、学生和社会理解高校收费改革势在必行,不但对国家、对发展高等教育、提高教育水平有好处,对激励学生好好学习、掌握真才实学也大有好处。四是中国的国情是穷国办大教育,不收些费不行,收费高了也不行,要考虑到绝大多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政府并不指望通过收费来全部解决学校经费困难的问题。收费标准由政府物价部门严格控制。总体上说,收费标准一直保持在多数学生能够承受的较低的水平上。在现阶段,除艺术等专业培养成本较高、有一定特殊性外,普通高等学校学费占每生每学年平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5%,大部分办学经费还是由国家负担的。据统计,2002年普通高校本科生学费每生每学年全国平均水平为3895元。其中本科一般专业学费标准最低的是贵州省,为每生每学年约2000元;最高的是上海市,为每生每学年约5000元。五是采取奖学金、学生贷款、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助学措施,决不让一个大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入学或辍学。高校招生收费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对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健康发展、对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也对整个教育改革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或辍学 记者:高校收费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这一点大家都可以理解。也正因为这样,这项难度极大的改革才有可能顺利推行。但农民和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子女上学的难度也增大了。您上面已提到了若干助学措施,能否请您具体谈一谈,怎么做到“决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或辍学”? 李岚清:虽然在高校收费制度改革中充分考虑到了大多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政府对收费标准一直严格加以控制,但即使这样,也还是会有一部分已经考上大学的学生缴不起学费。对此主要采取了以下对策。 一是由政府和学校设立奖学金、特困生生活补助金。这些年每年都从总理预备费中专门拨款1亿多元,专项用于对中央部属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据统计,1994年至2001年,中央动用总理预备费已拨出专款11亿多元。从2002年起改为设立国家奖学金,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助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奖学金还有: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的优秀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学习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地质等专业的专业奖学金;有关地区和部门为吸引学生毕业后到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艰苦行业工作而设立的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单位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或吸引人才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等。 二是勤工助学。学校通过组织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助教、助研、助管、校园后勤服务及社会公益性劳动等活动,使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得到资助。为保障勤工助学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规定高校每年都要从所收取的学费中提取10%的资金,并要从国拨事业费中按每生每月3~5元的标准提取部分经费,建立“勤工助学基金”。 三是困难补助。这是各级政府和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遇到特殊情况时给予的临时性、一次性的无偿资助。 四是减免学费。高校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尤其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和其他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收或免收学费的政策。 五是助学贷款。这是一种全新的助学机制,从1999年开始逐步推开和扩大。到2002年底,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已累计发放了45亿元的助学贷款,资助了52.6万名贫困大学生就读。这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指导下我国金融界为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办的一件大事,功德无量,人民和历史是不会忘记的。希望今后这项助学贷款能进一步完善,制定法规,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六是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一些地方政府、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华人等,也分别设立了许多奖学金、助学金,帮助高校贫困和品学兼优的学子完成学业。 另外,近几年,为保证刚考上大学的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教育部还规定各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确保每一位新生都不会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奖、贷、助、补、减等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今后这些助学制度还需进一步扩大和完善。 总之,以上正在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要千方百计地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学。 要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得更好 记者:您刚刚提到的多种助学方式,多数大家已比较熟悉了,而助学贷款则是一种新的助学方式,能否请您具体谈一谈这方面的情况? 李岚清:中国这么大,大学生的人数又在不断增加,要使每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不致因经济困难而上不了大学,单靠一些传统的助学方式是难以做到的,必须有所创新。这的确是我们经常在思考和探索的一个重大问题。 1996年,我应当时英国副首相赫塞尔廷的邀请去英国访问时,伦敦金融界的领导人向我介绍了他们的金融业务,其中的一项就是向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引起我很大兴趣。当时我就考虑,如果能在我国开展这项业务,我们就不用再担心贫困学生上不起大学了。英国的私人金融机构能办到的事,我们的国有金融机构为什么不能办呢?回国后,我向朱基和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介绍了这方面的情况,大家都认为这是个好办法。随后我又请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由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考察组赴英国考察。在考察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制定了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于1999年6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按此办法,由学生提出申请,银行提供贷款,每人每学年6000元,毕业参加工作后分期偿还,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资助。 然而,一个全新的事物,开始时往往并不如人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助学贷款在推行中也曾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例如,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上层领导认识到了开展这项贷款业务的重大意义,也是积极推动的,但是下面有些业务干部却认为,原来的国家专业银行已改制为国有商业银行,开展什么业务(用他们的术语叫做推出“金融产品”)应由银行自主决定,政府不应干预。我反复耐心地对他们说:任何一个企业在追求自己的经营目标的同时,都应当支持公益事业。何况我们的银行还是国有企业,助学贷款本质是拓展了一种新的金融业务,也算不上完全是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大学生是就业前景最好的人群,因此,助学贷款作为一种消费贷款也是一种有前途的金融业务。既然国有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住房、购车、大件消费、出国留学等贷款业务,为什么就不能开展助学贷款业务呢?这样做,既开拓了一项新的业务,又做了一件雪中送炭的大好事。教育的发展还会带动一大批相关的产业,会带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从而也会带动金融业的发展,何乐而不为呢? 另外也有同志担心,开展助学贷款额度小、分散,业务相对成本高,风险大,坏账率高。的确是存在这些问题,但这些问题也不是不能解决的。既然是助学贷款,可以集中在靠近高校的银行分支机构来办,就不必在银行的所有分支机构中开展,同时也可以请高校协助银行来办理有关手续。至于将来学生毕业后借钱不还的问题,教育系统专门在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中加上了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可以供银行查询,也可供用人单位查询。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大学毕业生还不至于不惜毁掉自己的信誉失去工作而借钱不还。退一步说,即使有极少数人由于种种原因借钱不还,在银行坏账准备金中所占比例也是微乎其微,还谈不上有多么大的风险。 在不断统一思想和完善贷款方法及制度的过程中,助学贷款也不断增加。1999年贷款500万元,资助学生600人;2000年贷款7.6亿元,资助学生6.7万人;2001年贷款16.8亿元,资助学生20.4万人;2002年贷款20.6亿元,资助学生25.5万人。从开办以来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发放了助学贷款45亿元,资助学生52.6万人。 要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得更好,进一步扩大助学贷款的普及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应当更进一步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正在总结经验,进一步采取措施,使助学贷款制度走上更加规范化、法制化的路子,使这项雪中送炭的业务得到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