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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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1/05 15:47 新浪教育 | |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是由团中央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教育部中国教育电视协会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文艺节目制作中心开展的一项全国性青少年综合艺术类推选活动。本次活动的宗旨是:贯彻党和政府"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树立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坚定信念,通过比赛推选这种有效的活动方式,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一个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平台,以达到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全面发展、进步向上的目的。 该活动的举办得到团中央、教育部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有关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各地承办单位反响热烈,积极参与。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此次活动将成为全国青少年的一次"奥林匹克"艺术盛会,对亿万青少年产生深远影响。 本次活动特点鲜明,覆盖面广: 一、本届活动已于2003年8月在北京启动。全国组委会和主赛场设在北京。全国各省(区)设立分赛区,部分地市的有关艺术院校、艺术培训单位将设立推荐机构。 二、按全国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各分赛区的选手报名和初、复赛工作将于2003年8月-11月30日期间举行。 三、在京的半决赛、决赛将于2003年12月-2004年2月期间举行。 四、本届活动组织工作严密、赛事程序规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五、活动期间,各分赛区将制定严密的卫生防护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方式、多渠道组织推选活动。 六、报名方式和办法: 1、选手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2、向当地分赛区组委会领取全国统一的《参赛选手手册》,认真阅读并填写全国组委会统一印制的分赛区报名参赛登记表、进京选手报名参赛登记表(内容真实、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3、参赛年龄(以2003年1月1日为限,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 (1)儿童组(6-9岁);(2)少年组(10-15岁);(3)青年组(16-28岁)。 4、参赛区域: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特区、特别行政区的各院校、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台湾地区。 七、比赛项目及类别 (一)参赛项目: 1、儿童组:(A组6-7岁;B组8-9岁) (1)歌唱:独唱; (2)舞蹈:独舞、双人舞、集体舞(25人以内); (3)朗诵:[含故事、散文或诗歌]; 2、少年组:(A组10-12岁;B组13-15岁) (1)声乐:独唱、重唱、歌唱组合[4人以内]、歌舞组合,[4人以内]; (2)舞蹈:芭蕾舞、民族舞、现代舞、国标舞[含独舞、双人舞]、集体舞[25人以内]; (3)器乐: a、民族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笛子; b、西洋器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长笛、小号、电子琴[含双排键电子琴]; (4)朗诵:故事、散文或诗歌; 主持人:电视节目主持、晚会节目主持或其它主持形式; (5)影视表演:形体表演、小品表演、即兴表演(13-15岁); 3、青年组:(分专业组、业余组) (1)声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含歌舞组合、歌唱组合,4人以内]; (2)舞蹈: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国标舞(含独舞、双人舞)、集体舞[25人以内]; (3)器乐: a、民族器乐:古筝、二胡、琵琶、笛子; b、西洋器乐:钢琴、小提琴、萨克斯、长笛、小号、电子琴[含双排键电子琴] (4)影视表演:形体表演、小品表演、即兴表演; (5)主持人:电视节目主持、晚会节目主持或其它主持形式; 八、比赛程序 (一)各分赛区只举行初赛、复赛;初赛和复赛的平均分,决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选手同时具有进京参加半决赛、决赛的资格; (二)全国组委会在京举行半决赛和决赛;半决赛和决赛的平均分,决出全国的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及其它奖项。 九、奖项设置 1、个人(含器乐重奏)项目的选手经评比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 2、获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获优秀园丁奖证书; 3、集体项目的选手经评比颁发金奖、银奖、铜奖、优秀表演奖。编导、指挥、选送单位获得相对应的奖项,每个项目的编导、指挥只限1人,选送单位只限1个; 十、评委的聘请及评选办法: 1、初、复赛评委由各分赛区聘请,各项目评委人数至少在3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评委需具备二级演员或副高以上职称。在京的半决赛、决赛评委由全国组委会聘请的著名艺术家、专家组成,各项目评委人数至少在5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二的评委需具备一级演员或正高以上专业职称。 2、为确保赛事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全国组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分赛区组建监审组,监督本赛区的赛事过程,比赛结果由当地公证机关公正并经全国组委会办公室督导员签字有效。在京的半决赛、决赛的监审组有各分赛区代表参与组成,并邀请公证机关对比赛结果进行公证。 十一、优秀承办单位评选: 经全国组委会评选,对在本届活动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分赛区承办单位,将颁发优秀组织奖,予以鼓励。 十二、后续活动 (一)接受领导、艺术家及著名人士的接见; (二)制作纪念册、VCD向有关传媒、艺术院团、艺人签约机构推荐,获得签约包装机会,扩大社会影响和知名度; (三)适当时机参加全国组委会组织的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四)将由国家级电视媒体录制播出(部分获奖选手参加)的文艺晚会择日在京举行; (五)有参加国际性重大比赛的机会; (六)推荐参加影视剧拍摄、推荐担任知名企业产品形象代言人; (七)向有关艺术院团推荐,获得深造、工作机会; (八)为每位选手建立艺术档案,个人资料收入到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先队组织信息系统》中的《中华青少年英才库》,为选手的未来成长奠定基础。 十三、已设立分赛区的省份有: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海南)、南京、温州、福州、合肥、济南、成都、太原、西安(甘肃、宁夏)、乌鲁木齐 首届中国青少年演艺新人推选活动组委会 二OO三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