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调整小学入学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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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1/13 09:56 金羊网-新快报 | |
在户口所在地住够一定年限才能按“地段生”安排入学 新快报讯(记者陈晶晶通讯员谭卫文)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小学入学政策有所调整,对于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住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业主,各区、县级市教育部门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规定住户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一定年限后,其子女才能按地段生处理。市教育局不会对居住年限作出统一规定。 父(母)与其子女须同一户籍 市教育局昨日公布《2004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对于具有本地段户口的新住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楼业主子女的地段生资格问题,各区、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可以规定这些住户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一定年限后才能按照地段生处理,不够规定年限的业主子女不能享受地段生待遇,由居住地的区、县级市教育局统筹,在公办学校中就近安排学位。报名时要求提交父(母)或合法监护人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薄。 《意见》还指出,小学就近入学是指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原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初中在5公里以内。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 东山区规定4月份公布 对于不少市民购房时都会考虑教育因素,市教育局副局长陈茂林建议,家长购房应先了解所在地区对于居住年限的要求,并到学校了解自己居住地是否属于学校招生地段。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但也会因为道路修建而调整,家长应先了解清楚。 东山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学招生对居住年限要求将在4月份公布,现在的政策要求是人户一致以及同一套房5年内没有别人享受过地段生待遇。该负责人表示,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避免家长通过房屋短期买卖、租赁等方法入学,但考虑5年的规定年限太长,不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有可能会缩短年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