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处分学生听证制 五成违纪生要求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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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1/19 12:0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初二学生李雷,一个学期连续旷课3次共11节。按照学校规定,再旷课1节他就该被开除了。海淀区实行的“处分学生听证制”却帮他重新回到班集体。昨天,记者从海淀区教委获悉,超过50%的违纪学生,采用“处分学生听证制”以降低自己的受处分等级。 初二学生旷课11节,面临开除处分 李雷是海淀区某中学初二学生,平时表现比较散漫,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严重违反了《中学生行为守则》,前年还因为吸烟受到过一次警告处分,可是李雷的表现并没有好转。这个学期,李雷已经连续旷课3次共11节。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学生旷课12节就可以开除。 究竟应该给学生开除还是记过?学校为此举行了“问题学生听证会”。出席听证会的有学校教育处的老师、李雷的父母、李雷的所有同班同学,还有其他班级的代表。会议的程序挺复杂。先是由李雷本人陈述所犯的错误,并且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随后班主任老师、学生代表先后发言。最后由评议小组提出处理意见。会上评议小组认为,不应该开除李雷,他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再说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一个星期后,教育处老师改变了当初的处理,决定让李雷继续留在班里上课。 超过50%的违纪学生选择申述权 海淀区教委的一项调查显示,全区中学处分学生中,超过50%的违纪学生是采用了“处分学生听证制”。 “一般情况下,违纪学生受处分等级都会因为听证会而普遍降低,这种降低引发了许多学生新的希望。”海淀区教委中教科刘访老师说:“另外,学生一般都会改正自己的缺点,即使是屡教不改的,其违纪频率也会减缓。而处于违纪边缘的学生,也因为参加听证会而受到深刻教育。”刘访老师还说,以前对学生处分,主观判断的多,而听证会则给了学生申述的权利,处理的结果让学生心服口服。尽管如此,如果涉及学生隐私,或者可能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违纪事件,学校将不能进行“处分学生听证会”。 “处分学生听证制”源于后进生的转化经验 为什么要建立处分学生听证会制度?海淀区教委中教科刘访解释,从2000年以来,问题学生教育成为海淀区中学普遍面临的难点问题。各学校也对后进生采取了各种措施,很多学校还在后进生的转化过程中建立了一帮一的帮教制度,使后进生转化工作责任明确到位,如永定路中学、双榆树中学、明光中学、清河中学等一些学校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经过调研,发现这些学校在处理学生问题行为,特别是严重不良行为时,采取了与以往不同的方法。“不像以往只限于纠纷当事人和家长,而是扩大到了全班,甚至是全校学生。另外,处理学生问题程序比较规范,法制色彩浓厚。”刘访老师说,根据学生和老师的反馈,这种新的处理办法达到了转化一小部分,教育了一大部分的效果,从而在海淀区各中学引发了较大范围的关于怎样善待学生错误的教育反思。根据反馈,区教委领导提出了“处分学生听证会”制度的初步设想。2003年,海淀区将“处分学生听证制”纳入中学德育工作评价标准(试行)体系。 专家指出:“处分学生听证制”值得肯定 实行“处分学生听证制”,在校园内外都引起反响。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副校长刘宝生说,这给违纪学生及家长申辩的权利,改变了学生被动接受处分的现象,不仅体现了教育的民主,把处分学生的过程变成了一次教育过程,而且有利于化解处分学生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 学生黄瑞瑞则告诉记者,“听证制度”的实施,让他们感觉到学校不再因为学生犯了错误而放弃教育或者嫌弃歧视,另外也感觉到学校也不是随便地就将他们推向社会。一位孩子被处分的学生家长说,学校这样做有利于学校和家长沟通,从而共同教育孩子。 北京慧源心理与研究中心主任肖峰告诉记者,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应的章程处罚学生,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措施,促使学生对自身的行为做出反省。听证会能让大家充分发言,还有助于了解学生犯错的真相,这样老师才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同学之间也能互相鼓励,从而达到教育转化的作用。(邓兴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