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考试中心 > 正文

教育部要求高校招生章程须明确注明学校性质

http://www.sina.com.cn 2004/02/11 11:05  新闻晨报

  扩容简章指导高考生明白报考

  ------------------------------------------

  □记者董川峰

  晨报讯 高校的招生章程,必须将学校的性质明确注明,且须写明分校及校区位置。在今年教育部最新对外发布的《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首次要求各招生院校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招生简章。

  以往,一些民办学校为吸引考生报考,往往在学校的办学性质上含糊其词,模糊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的界限,填报志愿的考生无法从一纸简章上加以辨别,往往到学校报到后才知道自己进的原来是民办大学。

  此外,还有些学校虽然是公办高校,但其部分二级学院却是民办性质,而学校在招生章程中未加注明,也造成了学生填报时的错误判断。据悉,去年全国高考后就出现过类似情况:有的考生达到了本科线,却因为填报不当,结果被分入某些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

  二工大招生办副主任经晓峰在接受采访时说,一些学校往往在招生章程中打擦边球,混淆概念,最后吃亏的却是考生,这对考生是不负责任的。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主任范焕章也表示,教育部今年作出的规定,保护了考生的利益,使学校信息更加透明化。

  针对目前各高校纷纷建立新校区的现状,教育部还在《规定》中要求,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将分校及校区明确告知。现在许多高校的新校区向郊区延伸,考生应该了解自己未来的校区所处的地理方位。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7,000,000篇。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