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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子女可在广东参加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4/02/24 12:21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林洁) 记者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其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含以上)的非粤籍人员的子女,取得广东高中毕业学历的,今年可以在广东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广东的部委属高校,省、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据悉,持有《居住证》的人员,其《居住证》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子女入学(托)。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
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到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由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就近安排。符合前款规定的居住在广东的人员的子女,取得广东省高中毕业学历的,可以参加统一高考,报考广东的部委属高校,省、市属高校或者民办高校。

  此外,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籍和外国籍人员或者获得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持居留国护照的留学人员的子女,在语言文字适应期内,参加广东省升学考试的,可以按照“四种考生”的有关规定降低录取分数线。

  据了解,申领《居住证》必备条件为:(一)符合广东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二)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三)具有从事5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四)遵守国家和广东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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