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应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选拔入普通高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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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3/05 14:14 辽沈晚报 | |||||||||
据沈阳晚报报道3月3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辽宁省决定2004年继续进行应届高职高专合格毕业生通过选拔升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试点工作。 据悉,2004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招生学校包括如下三种类型:部分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软件学院;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辽宁师范大学面向部分师专定点招生,定向为基础教育培养本科师资。
以上各类招生院校学制一般为二年,中国医科大学高级护理专业学制三年。 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和辽宁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每个考生可报三个志愿,其中一个第一志愿,两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被推荐的考生要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按成绩择优录取。全省统考科目为:外语、计算机、专业综合课(体育类的考生统考科目为计算机、学校体育学和专业综合课)。考生到所报考的本科院校(第一志愿)参加公共课和专业综合课考试。(刘景芳)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