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要被辞 别混淆医疗期间与医疗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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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06 10:01 21世纪人才报·人力周刊 | |
上海读者陈文来电咨询:我是去年5月应聘进入企业的,由于工作7个月后查出患有心脏病,住院治疗两个月后于今年2月底回原岗位工作了。可工作半个月后,又因肾病住进了医院,目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在医疗期间,单位提出尽快回单位工作,否则将解除劳动合同。我不解的是,我现在还在治疗,单位能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 主持人:“医疗期间”与“医疗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疗期”是一个劳动法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你进入该企业工作不到一年时间,而住院时间已很快将达3个月,单位提醒你尽快出院工作,是对你负责。尽管你还治疗,处在“医疗期间”,但正因为“医疗”期满后你还在“医疗期间”不能上班,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六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超过停工医疗期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