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急女生无奈弃考 专家提出应加强服务意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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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13 11:2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记者报道 “难道要上厕所也是一种错?也要付出这样的代价吗?”孙小姐很难过。前天上午,孙小姐参加北京市高自考英语考试。开考不久,孙小姐突然想上厕所,但被老师以考场规定不允许为由拒绝,最后情急之下她不得不放弃考试。面对这样的事情,教育学家指出,考场规定固然重要,但是也应该加强服务意识,不能就这样简单处理。 读者孙小姐前天致电本报,反映她在考试中因想上厕所而不得不放弃考试的事情。 为了参加这次考试,孙小姐大年初一就从老家赶回北京复习功课,每天只休息4个小时。而在此期间,母亲生病也不敢告诉她,怕孙小姐学习分心。面对这样的结果,孙小姐欲哭无泪:“我该怎么跟妈妈说呢?” 记者昨天在该考点进行核实采访,该校教导处钱主任告诉记者,该校监考老师是按照考试规定具体执行的,规定就是考生进考场以后不得以任何借口离开考场,如果离开考场就要交试卷,该规定适用于整个考试期间。此外,规定还要求考生半个小时之内是不允许离开考场的。以前也曾出现过类似情况,监考老师也是按照规定执行的。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西城自考办和北京市考试院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也都是一直这样按照考试规定执行的,就此问题,他们会进行考虑。 考生到底能不能在考试期间上厕所?北师大教育学家赵忠心教授认为,在考试制度和人性化之间,应该有服务意识作为桥梁。赵教授指出,考试规定的制定是从考试大局出发的,有其必要性,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应该有一定的尺度把握。现在经常提倡人性化服务,比如,针对一些特殊考生开设一些特殊考场,在媒体报道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那么针对这些正常考生的特殊情况,为什么我们不能也加强服务意识呢?比如在考生要上厕所的情况下,监考老师陪同前往进行监督,这完全是可以办到的。因此,加强服务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耿振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