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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免费招聘会猫腻多 求职成本有点高

http://www.sina.com.cn 2004/04/15 10:47  新闻晨报

  由上海市人事局、工商局共同制订的《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去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人才招聘会一律不得向应聘者收取入场费。这个决定让部分人才中介机构想借办招聘会“捞现钱”的愿望落空,而应聘者去招聘会真的可以不用花钱了吗?记者日前在一个招聘会上对30多名大学生进行了一个微型调查,发现每名学生在招聘会上的人均消费竟然达到了53元,比门票贵多了。于是,晨报记者走访了多家招聘会、相关企业及专家,测算出参加招聘会的开销。

  中介赚钱另辟蹊径

  来招聘会求职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他赶招聘会已经有一个多月,开始还认真地投了十几份简历,可他并没有得到多少单位的回复。而赵先生却发现,除了招聘企业,招聘会上还有很多人才中介,承诺收取求职者的简历后,可以在未来的日子里帮求职者找适合他们的工作。

  有一次赵先生走近一家人才中介,问是不是把简历放在这里就可以了,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他们还说,如果赵先生没有简历,可以买他们已经做好了的简历。赵先生将信将疑地把一份简历留给了他们,没想到一周后,赵先生真的接到了这家人才中介的电话说是介绍他去一家公司面试。经过两轮面试,赵先生与那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没想到公司却说要扣除赵先生第一个月工资的30%交给人才中介作为服务费。而这种规定是赵先生事先不知道的。由于不想放弃这份工作,赵先生只好忍痛割爱。

  事实上,像这样的人才中介在招聘会上可以看到很多,而且收费极不统一。有的需要在交简历时就付了10元的信息费,有的则声称不收费,可等到找到工作后再给像赵先生那样的求职者一个下马威。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求职者在中介的介绍下被用人单位录用了,各个中介收取的服务费也是五花八门,没什么统一标准的。甚至还有中介与一些企业互相串通,发布企业招聘岗位,骗取求职者报名费、咨询费后,再安排所谓的面试,让应聘者再交若干信息费。

  市人才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提醒大家,找工作时寻求中介服务一定要查清楚中介的合法性,看看他们是否有一照(营业执照)、一证(人才中介许可证),以免受骗上当。

  另外,关于应聘者简历一去不复返的现象,《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的第二十五条也有相关规定:招聘单位对应聘相关岗位,并提供求职资料的应聘者,在招聘会后一个月内就是否聘用予以答复,并将应聘情况汇总后告知主办单位。因此,招聘单位现场收取应聘者的资料后不能一走了之,应聘者如果一个月后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绝对有权利找招聘单位讨个说法。

  招聘会附加服务

  记者在参加了众多形形色色的招聘会后发现,现在招聘会上的附加服务也越来越丰富。简历投完了,有地方复印;肚子饿了、口渴了可以当场买到饭和饮料;甚至人才报、英文简历翻译、现场快照等生意也搬到了招聘会现场。

  然而,这些附加服务的收费是极不统一的,甚至是相差甚远。记者在一个常设招聘会上看到,复印一份A4纸的简历5角钱,复印机是作为招聘会主办方的人才市场带来的;而在另一场非常设招聘会上,复印同样大小的简历却要2元钱,复印人员又是场地方安排的。

  此外,像盒饭、饮料、网络快照、英文简历翻译……形形色色的“工作人员”更是不知从何而来。甚至在一场招聘会现场,这边两元钱可以买3份招聘类报纸,那边买4份却只要1元。

  企业培训先得掏钱

  记者曾经参加过一场“大型”招聘会,不到100家设摊单位中,半数以上却是外语、计算机培训机构和留学中介机构,现场推销他们的服务,甚至现场收费。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还申辩说,如今的人才都重视充电,这样的招聘会正合应聘者的口味。

  而更多的是一些大大小小公司,没有经过面试就“承诺”为应聘者提供培训,收取了培训费、培训结束后根本不会录用。有的甚至是要求应聘者付所谓的进入公司必经一关的考试费。

  小张是上海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她告诉记者,她曾经接触过3家公司,每一家都收取了她20到30元不等的所谓“考试费”,但就她根据所用的试卷估计,用人单位真正的成本可能只有3到5元。她的一名同学从开始找工作到现在,报考的用人单位大约有十几家,前后交了400多元报名费了,可是为了不放弃一些机会,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交。

  而一位在某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李先生却对记者说,单位在每年的招聘中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从出试题到考试场地、监考人员、阅卷人员,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费用,向应聘者收取一定的费用是为了收回一些招聘的成本。

  事实上,《上海市人才招聘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有明确的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侵犯其他单位以及求职应聘者的合法权益或者以商业贿赂、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聘人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取要求应聘者以其现金、证件作抵押等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

  市人才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分析,目前很多企业将招聘当作一种盈利项目,或是通过收取费用的方式把招聘成本“赚回来”。事实上,用人单位招聘的费用应该计算在其单位的整个运作成本之中,而不应摊在应聘者头上。

  之所以有法规明确规定招聘中不得收费,但招聘方收费方仍屡叫不停,是因为有关法规尚不健全。

  虽然有法规明文规定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收取任何费用,但并未规定对违法者如何处罚,对于谁该去管理这一现象的职能部门的划分也并不是十分清楚,这就在一定程度导致了法规的弱化,违法行为没有其法律后果的约束。

  他建议求职者发现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有违法行为时,马上向人才招聘管理部门举报,交费时应索取发票或收据,以便在维权时有凭有据,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所交费用并追加利息。

  他呼吁,应该尽快使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都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同时健全有关法规,违法必究,这才是杜绝招聘违法收费行为的根本之计。(徐静 陈姗姗 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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