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14所院校在内地招自费生 上海报名点已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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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4/20 14:20 新闻晨报 | |||||||||
从2004年起,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和岭南大学将在内地部分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自费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户籍为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广东、重庆、四川十省市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上述八所院校,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院校负责。
上海考生如需报考香港八所院校,可直接登录报考院校的相关网站,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连同报名费邮寄该院校。考生可单报一所,也可兼报多所。 同时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也从今年起在内地部分省、自治区招收本科自费生及预科生。另外,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和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还在内地招收研究生。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且户籍为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十四省市、自治区的考生均可报考澳门五所院校的本科生和预科生,报考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是上述十四省市自治区且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在上述十四省市自治区的应届本科生和毕业研究生(工商管理、公共行政管理专业可招收非应届毕业生)。 上海考生如需报考澳门五所院校本科自费生及预科生,可于6月25日至7月4日(澳门科技大学至7月18日)前往本市长宁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和黄浦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并填报志愿,考生可单报一所,也可兼报多所;本科自费生及预科生录取工作由澳门有关招生院校负责。 凡被香港八院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香港入境事务所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港手续。凡被澳门上述院校录取的新生,凭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澳门的手续。学生在港澳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政治思想教育由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学生毕业自主择业,政府不安排工作;获得香港、澳门高校颁发的学历、学位,内地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承认。 报考港澳地区高校,不影响考生填报内地高校志愿的录取,即考生收到内地、港澳地区高校多张录取通知书后,由考生选择一所学校报到注册。 本市澳门高校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报名点: 长宁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虹古路321号)、黄浦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凤阳路186号) 电话:62786098、63273833 (记者 杨虹 通讯员 桑仁)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