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办:21日17时后不得再改志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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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5/12 09:58 金羊网-新快报 | |||||||||
广州市招办公布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新快报讯(记者方夷敏通讯员戴秀文)广州市高考考生从5月17日开始填报志愿,为使广大考生能顺利地在网上填报志愿,广州市招办公布了《2004年普通高考考生志愿表》,仅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辅助使用。考生志愿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打印的《高考志愿表》为准。考生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填报志愿具体安排如下: 1、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5月17日-20日,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自行填报和修改志愿。 2、考生网上校对和确认志愿时间:5月17日-5月21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进行校对和确认,(此步骤可在填报志愿之后,随即重新登录报志愿系统完成)。5月21日上午7时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志愿信息。在5月21日下午5时后,凡未对志愿信息进行校对或修改确认的,即视作考生对所填志愿自动确认。一经确认系统将不允许考生直接修改志愿信息。 3、打印《高考志愿表》时间:5月23-24日,各区(县级市)招办打印《高考志愿表》,并发到有关学校。 4、考生在《高考志愿表》签名时间:5月25日,考生到报名学校(点)在志愿表签名确认存档。因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志愿表签名确认手续,由此而导致档案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市招办还要求,各中学(报名点)在填报志愿期间,必须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