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新出台的李沧区初中学校优秀学生推荐制度目前正在进行之中,李沧区11所初中学校按毕业班(按招生计划批准的班数)平均每班3人向普通高中学校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在一志愿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按计划内学生录取。
推荐生录取主要是为了促进市区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缩小南北教育差距,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具有推荐资格的11所公办初中是青岛22中、27中、31中、33中、49中、61中、62中、63中、64中、银河学校、海牛足球学校,实行接收推荐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为青岛1中、2中、3中、9中、11中、15中、16中、17中、19中、25中、58中、66中,共12所学校。据悉,推荐初中毕业生由初中学校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在对优秀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经学校综合评定和集体研究,按初中毕业班平均每班3人的分配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市教育局要求各校要严格执行推荐名单向全校公示2天的规定。借读生具有被推荐资格;暂读生在暂读学校参加推荐。另悉,推荐生必须参加水平测试,学业考试成绩在其第一志愿学校计划内录取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的),按计划内学生录取。(记者 刘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