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考在即敲警钟 高考舞弊处罚不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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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5/19 11:36 三秦都市报 | |||||||||
今年高考在即,为保证这一国家选拔考试的公平和公正性,国家将在近期开展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杜绝考试舞弊行为。记者5月18日从省教育考试管理部门获悉,国家已对今年考试作弊者处罚做出明确规定。 除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则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规定科目考试、答卷和交卷外,同时对多种考试违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处罚标准。首先对于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在考试
考试时出现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和手势;考试夹带、接传答案、交换答案、偷看抄袭他人答案、有意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题卡、携带试题和答题卡出考场;在评卷中被认为雷同试卷;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的等舞弊行为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不准参加下一年度的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中有扰乱报名、考场、评卷场所以及与考试有关的场所;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和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的行为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考生由他人代考或偷换试卷、涂改成绩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从下一年起3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高校在校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由其学校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校高中生代他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从该生毕业当年起两年内不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公务人员参与舞弊的给予严厉的行政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舞弊的给予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上述各类人员违规情节严重的移送至司法机关处理。(本报记者 心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