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考试中心 > 正文

新闻宣传保密严 北京考后三个月内媒体禁评试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06/07 10:00  北京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记者 李江涛) 北京市教委规定,市、区两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高考新闻宣传安全保密规定,高考后不得向任何媒体发表试题评分细则,3个月内不得对试题发表任何评价。

  根据规定,在考试期间,北京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的新闻发言人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在任何媒体上发表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考试后,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发表试题的评分细则;3个月内,不得向任何媒体提供或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对试题的评述或评价。评卷工作结束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成绩。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新浪高考 新浪教育      欢迎网友投稿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