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考试中心 > 正文

检察机关挽救为怀 徐州涉罪少年参加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4/06/09 17:1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这两天,在徐州市区高考考场上,有2名特殊的考生:他俩因涉嫌犯罪本已失去高考资格,却因检察机关暂缓起诉,而得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参加了高考。

  原来,徐州鼓楼区检察院近日审查起诉了一起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案件的起因是:徐州某中学高三学生席某在网吧上网时,在网上与同学陈某发生争执,陈某称欲用刀砍杀席某。席某心中害怕,便把此事告诉了在同一网吧上网的同学窦某。窦某遂打电话叫来社会
上的恶势力团伙成员秦跃等人(均为未成年人)。这时,席某的两个同学张某、李某也来到网吧,窦误以为是来找席某打架的,便上去对张某、李某拳打脚踢。秦跃见状,率领其团伙成员对两人进行持刀砍杀,致使李某右手拇指被砍掉,肌腱断裂,张某受轻伤。后来,秦跃等因多次暴力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而席某、窦某也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受到追究。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席、窦两人系未成年人,在案件中作案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很好,遂决定本着对涉案未成年人挽救教育的目的,对他们暂缓起诉,让他们正常参加高考。

  经办此案的警官告诉记者:“席某、窦某这样的青少年正处在好与坏的分界线上,你拉他一把,他或许会走上正途,将来对社会做出贡献;你推他一把,他将来对社会的危害或许会更大。这次他们如能考上大学,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李先昭 李伟忠 胡连俊)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新浪高考 新浪教育      欢迎网友投稿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