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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04高招录取原则确定 各方监督保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4/06/23 10: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录取原则

  今年,我省高招录取将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其是否被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院校确定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如调档比例有特别要求的,需提前告知。招生院校录取期间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和承诺。如学校招生章程中的内容与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相违背,以国家政策和规定为准。

  投档原则

  提前批录取院校投放档案分别按一志愿、二志愿、调剂志愿的顺序依次分轮进行。其中体育类按一、 二、三志愿和调剂志愿的顺序投档。调剂志愿发出后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学校可提出降分录取有志愿考生(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经研究同意后执行。

  本科一、二批录取院校投放档案分别按一志愿、二志愿、平行志愿、调剂志愿的顺序依次分轮进行。本科三批和高职高专一、二批录取院校投放档案顺序与本科一、二批相同,但不设置调剂学校志愿。

  各批投档时,如第一志愿投档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在投放后续志愿档案时根据缺额数并按规定的比例补发,补足为止。

  如平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本科一、二批院校可以在分数线以上调剂录取,也可以按志愿降分录取(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只录取有本校志愿的考生),还可以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缺额,征集志愿;本科三批和专科一、二批可以按志愿降分录取,也可以在一定分数以上由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缺额,征集志愿。采取何种方式,均由学校提出意见。

  特殊院校怎样投档

  教育部明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专业及独立设置的专科艺术院校在我省招生,均按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

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录取不满,依次进行后续志愿投档。按照教育部规定,单考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未报我省备案的考生,省招办将不向院校提供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时不予按艺术类投档。

  提前录取的军队院校,对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面试、身体复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提前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对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面试均合格的考生, 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提前录取的其他普通院校以及体育院校非体育专业录取新生,依据文化成绩,按统一的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单独划定专业和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文化和体育成绩择优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招生计划同时投档录取,生源均面向全省,定向志愿按规定应填报在当批第一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院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计划的,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执行。录取期间,不接受定向招生扩招计划。

  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仅限各批第一志愿) 。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实行分类划线,按类别、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的120%投档。

  本省高校“专升本”录取工作,实行分专业划线,按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 1 投档。

  不得点录学生

  学校使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要严格使用原则,严格使用程序,严格使用责任。省招办根据学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在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高等学校要加强对调整计划和预留计划的管理和监督,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

  对于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按一定分数级差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应按公布的分数级差执行。学校须在投档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省招办。

  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中介机构”、“定向单位”或个人组织生源、收费或代办录取手续。招生院校要加强管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应在学校集中收取,统一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名义乱承诺、乱收费、乱招生,扰乱招生工作秩序,损害学校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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