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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大学生留校户档月底到期 大部分已迁走

http://www.sina.com.cn 2004/06/23 11:19  北京晨报

  根据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规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户口和档案可以在学校保留两年。到本月30日,两年期限就要满了。有关部门提醒当年首批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及时回原校迁回自己的户口和档案。

  记者日前从人民大学、地质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到,在过去的两年里,首批户档留校毕业生中的大部分已经迁走自己的户档,少数仍未迁走
的,学校已经开始逐个发出通知,催促他们回校办理手续。

  据介绍,到两年期满时仍不迁走户档的毕业生,高校可以将其《就业报到证》发回原籍毕业生主管部门,但其户口和档案无法强行迁出,必须经本人来办理。如果过了最后期限仍有人“赖着”,几所高校均表示:等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同时尽量减少户档主人的损失。

  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背景下,2002年出台的新规定意在允许未就业毕业生暂缓就业,同时延长高校的责任期限两年。在两年期限内,毕业生如果能够落实工作单位,凭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仍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逾期仍未就业的,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主管部门,继续推荐就业,其户籍关系转回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派出所。(雷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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