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考生可申请撤销高考志愿 方案已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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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6/30 10:4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徐敏) 昨天,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了今年高考考生申请撤销志愿的要求及时间。据悉,撤销志愿的具体要求包括: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考生和家长签名,凭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及本人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到钦州南路500号办理有关手续;撤销志愿必须在每批录取前提出才有效;从撤销志愿的那一天起,本批次及以下批次志愿将全部被撤销。撤销志愿的时间:撤销第一批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8日12:00;撤销第二批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2:00;撤销第三批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25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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