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院校在上海降分录取规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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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6/30 11:20 新闻晚报 | |
一、降分录取的前提1、外省市院校线上生源不足,即一、二、三、四院校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有余额,线上考生通过补填志愿后用仍有余额;2、院校提出降分要求和降分幅度;3、考生已填报过该校志愿。考生如未填降分录取院志愿的,不可以被录取。二、降分幅度可放宽至下一批的控制线。即:第一批本科院校可降分录取第二批本科线上的考生,第二批本科院校降分录取第三批(高职专科)线上(按“3+综合+1”划出的招生工作使用的控制线)的考生。三、操作程序1、若招生院校提出降分条件和降分幅度,而考生的第一志愿填报的是该高 2、如学校降分录取一志愿考生后仍有剩余计划,则可提出对非第一志愿考生降分录取,并由招生学校按二、三、四志愿顺序,依次征求考生意愿。如考生愿意,则应向招生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市高招办在接到考生申请后再进行网上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四、降分录取时间 降分录取一般在本批按志愿录取工作结束,下一批录取尚未开始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