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内人编假冒学术刊物 为评职称数百教师受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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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6/30 11:2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泉州6月29日电 为评职称,福建省泉州的数百名中小学教师纷纷交钱在有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岂料发表论文的刊物竟然是假冒的,在职称评审中不被认可,致使部分教师蒙受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本报记者接到举报后,近日和新华社记者一起驱车前往泉州采访。 泉州市教育局证实,2003年以来,他们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从参评教师上交的论文 市教育局向记者出示了两本都标有“2003年8A期”字样的《教学月刊》杂志,居然封面不一样,厚度也不同。薄的一本是正版的,只有56页;厚的一本是假冒的,多达122页。记者翻阅这本从印刷质量上足以乱真的假冒刊物,发现一个明显的破绽———在这本由浙江教育学院主管的杂志上共刊载61篇论文,除开头4篇的作者来自浙江外,其余57篇论文的作者统统是福建各级中学、中专或幼儿园的教师。 花了500元在这本假冒杂志上发表论文的福建省永春县一位中学教师在收到杂志后觉得不对劲儿,便主动和浙江教育学院联系,由此揭开了一个大骗局。原来这本杂志是福建教育学院学报中教版编辑部副主编张国銮在福州盗印的。 据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张国銮非法出版案的调查报告》披露,2003年5月、6月间,张国銮以帮助教师发表论文解决评职称之需为名,通过永春文明中学教师苏某、永春城南中学教师郭某、惠安一中教师林某等人,收集全省部分中学教师论文97篇(其中泉州地区77篇),假冒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的名义,交由福州市千里马工作室印刷《教育月刊·综合版》2003年8A期、8B期各200册,向每位作者发放两册。张国銮以每篇论文500元的标准向作者收取版面费共计4.85万元。扣除印刷费、邮寄费、审稿费、组稿费后,张国銮实际所得为3.6万余元。今年1月,张得知事情败露后,向浙江教育学院《教学月刊》杂志社赔偿了经济损失5万元。 来自泉州市教育局的消息说,张国銮还涉嫌假冒广西教育学院主办的《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教学参考》杂志和福建省科技厅主管的《学会》、《武夷科学》等学术刊物数十本,为欲评职称的教师有偿发表论文,从中获取大量非法所得。但张国銮的问题至今仍然被包着,有关部门只是建议“由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不对其做出行政处罚”。一些受害教师对此疑问重重,他们在泉州教育信息网上留言,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调查。 假冒学术刊物牟取暴利,并非张国銮首创,在全国其他一些地方也存在这种现象。泉州市教育局先后派人到浙江、广西、北京、吉林等地,查证教师发表论文刊物的真伪情况。一位参与外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中国航空教育学会主办的《航空教育》杂志编辑部居然设在北航一位退休教师李某的家中,当他们看到李某家中还堆放着大量其他学术杂志时,李某显得十分紧张。后经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复函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证实《航空教育》(CN11-2548/G)未在该局登记,该国内统一刊号完全错误,系非法出版物。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非法出版物和非国内正式出版物调查结果及对发表在其上的论文处理意见的通知》,公布了数十种非法出版物的名称。其中提到,“三、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复函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认定《改革与创新》(CN35-0053)、《中华教育与教学杂志》(CN03-4383/HK)、《当代教育杂志》(CN[HK]R4064/190/01)、《中国教学纵横杂志》(CN[HK]NR4159/87/02)、《中国教育改革与研究杂志》(CN[H]39-7869/G)、《中国现代教育杂志》(CN35-3917HK/G)、《中国教育教学研究杂志》(CN18-4258/H)等7种刊物为非法出版物;《当代素质教育》(CN03-3313/G·HK)、《中国素质教育理论与实践》(CN03-3569/G·HK)等两种刊物为非国内正式出版物,且国内统一刊号完全错误”。“六、在选送我市评审论文的刊物中,发现《现代教育科学》(CN22-1339、CN22-1173)、《现代中小学教育》(CN22-1096/G4)、《继续教育研究》(CN23-1470/G4)、《引进与咨询》(CN35-176/F)(素质教育论坛专辑)、《学会》(CN35-1127/G3)(中小学教师论文版本)、《武夷科学》(CN35-1104/Q)(季刊,中小学教师论文版本)等刊物内含有大量我省或我市教师论文,经‘中国期刊网’查询论文目录,与其正式刊物目录完全不一致,并且刊物上没有标注‘增刊’字样,也没有出具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出版许可证,由此认定这些版本的刊物为非国内正式出版物”。 该通知指出,上述“所列的刊物或刊物版本,均为非法出版物或非国内正式出版物,发表在其上的论文不予认可”。但考虑到多数教师属于受骗上当,“允许参评对象更换符合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要求的论文,论文发表的截止时间可放宽至2004年3月”。尽管当地教育部门采取了补救措施,仍然还有几十名受害教师因来不及提供其他已发表的论文,而在今年职称评审中落选。 泉州市教育局规定,年龄在40岁以下、大专学历的中学教师参评高级职称,需提供两篇在CN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其他教师在评职称时并无此硬性要求,但许多人仍然踊跃花钱找门路登论文,为的是在评职称时能加分,以便在评审时获得相对优势。泉州市泉港区小学教师郭某正是抱着这种想法掏钱发论文,结果上当受骗的。他举着一本名为《继续教育研究》的杂志对记者诉说,2002年初,他参加在永春师范学校举办的小学骨干教师培训班,该校培训部主任向学员推荐“花350元就可以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于是大家便纷纷交钱。记者发现,在郭刊登论文的这本由哈尔滨师范大学主管的杂志上,所刊发的85篇论文居然全部都是福建教师提供的。郭气愤地说,没想到组织推荐的刊物,也有假的。 泉州市教育局负责人强烈谴责以非法出版物骗取教师钱财的行径。他说,这种行为比社会上卖“假文凭”的行为更恶劣,它是由学术圈内个别有身份的人暗中操作的,受害者也是知识分子。学术界的这种腐败行为不清除,很可能通过受害教师传递给下一代,其后果不堪设想!(记者 陈强) 快评:职称评定与论文潜规则 作者:堵力 如果不是这起非法出版案被揭露出来,谁还会关注、会在意当下某些学术刊物卖版面、人们为评职称花钱发表论文的现象。可能一些公众确实不知道有这种现象存在,但更多的人恐怕是熟视无睹、习以为常,就像老话说的,“久居鲍鱼之肆而不闻其臭”。 这起事件的背后其实是职称论文的利益链条,每个人都在其中有所图、有所得———教师用钱和关系谋求发表论文;学术刊物为创收最大程度地容纳文字垃圾;掌握职称评定权力的部门只要看到印成铅字的文章就敞开大门,根本不管文章的水平、刊物的来历。这个链条上的每个人并不认为这种种作为和道德有什么关联,一切都自然而然理直气壮。这就是职称评定中的论文潜规则! 因此,有人利用这种潜规则非法敛财也不足为奇了。 事情被揭穿了,愤怒的舆论要求制裁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惩罚花钱买版面的教师、谴责某些学术刊物,但,制裁、惩罚、谴责之后,问题就能真正解决了吗? 各种专业技术人员评职称都要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硕士研究生们要如期拿到学位和毕业证也必须要有两篇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一些党政干部提升也要论文做敲门砖……论文这个最软的软件在很多时候竟然成为硬杠杠。我们不能完全否认这个硬杠杠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各行各业都以此为硬杠杠就真能促进本领域的人才脱颖而出? 论文有其自身特点,它有能力成为各种领域进阶的公共指数吗?该好好反思论文在许多评定中被当作硬指标的必要性了! 相比于制裁、惩罚、谴责论文利益链条中具体的人和事,那些隐藏在深层次中的政策漏洞更应该追究。制定政策的权力不能游离于追究之外! 只要用物质杠杆挤压出来的科研成果,用量化管理分割出来的人才阶梯还存在于我们的多种评定中,带着腐败色彩的种种潜规则就会一直存在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