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通知高考录取书须附“三大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07/06 11:46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记者 陈俊旺 通讯员 刘维国 实习生 赵楠 王晶) 省教育厅昨发出通知要求,各高校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必须同时寄发《湖北省教育厅致2004年高校新生的一封信》、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资助贫困生的办法等“三大件”,且“一件也不能少”。
|
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考试中心 > 正文 |
|
|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33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