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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可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

http://www.sina.com.cn 2004/07/07 15: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7月6日电 从7月17日至31日,希望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到指定地点报名。6日,司法部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发布了公告。

  公告要求,香港、澳门居民报名时须提交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公证后的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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