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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大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http://www.sina.com.cn 2004/07/14 14:23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根据教育部《关于“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长江学者项目2004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04】160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我校拟在理论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财务)学等学科设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现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热忱欢迎海内外中青年学者应聘。

  1、招聘条件

  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成就。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指导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硕士生。特聘教授每年应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每年应工作3个月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2个月。

  2、待遇

  特聘教授受聘期间享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规定的年津贴、科研配套经费,以及学校岗位津贴和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对符合享受校内特殊津贴条件者,兑现校内特殊津贴。

  讲座教授受聘期间享受“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提供的按月支付的津贴。

  3、应聘办法

  应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者可直接从长江学者网站下载申报软件个人版,网址为:http://www.cksp.edu.cn.。请应聘者按照标准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并附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著作、论文5~10篇、被SCI、EI、SSCI、ISTP收录情况、科研项目、获奖成果)、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资料寄我校人事处。

  注:除提交数据录入盘外,应聘者须提交推荐表1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材料请注明“应聘长江学者”字样。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

  4、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433

  E-mail:zhaopin@mail.shufe.edu.cn

  联系电话:+86-21-65652694、+86-21-65904708

  传 真:+86-21-65652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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