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07/26 17:16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拥有健全的本科到博士学历的教育,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我校拟在化学、化学工程、土木工程、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科学、材料学等学科设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 1、招聘条件 (1)能够讲授核心课程或开设学科前沿领域的讲座。 (2)能够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能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聘者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 (6)能够全面履行所聘的岗位职责,特聘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讲座教授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 (7)学风严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原则上年龄应在45岁以下。 2、工作条件和待遇 (1)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可带工作助手1-2名(需具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享受校内特殊岗位津贴); (2)聘期内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200万元科学研究经费; (3)提供科研所需的实验室,办公室,仪器设备,保证特聘教授招收博士生名额; (4)聘期内学校提供三居室住房一套,并帮助安排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入托; (5)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学校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享受教育部特聘教授岗位奖金每年10万元人民币。 讲座教授每月工资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月支付。 3、应聘办法 应聘者可查阅教育部长江学者网站http://www.cksp.edu.cn,进一步了解招聘条件、待遇等相关情况,直接从上述网站下载申报软件个人版,请应聘者按照标准表格填写相关内容并附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教学科研工作业绩(附论著目录、科研项目、获奖成果)、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等资料寄我校人事处,截止时间为2004年8月30日。我校将按程序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提出初选意见,上报教育部评审、批准。 注:除提交数据录入盘外,应聘者须提交推荐表10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和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一册),材料请注明“应聘长江学者”字样。推荐表必须由申报软件打印生成,不得对其内容做另行改动。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人事处 邮 编:350002(信封请注明“应聘长江学者”字样) 联 系 人:陈为旭 电 话: 0591-7893100 13509355446 传 真:0591-7893102 E—mail:rsc6@fzu.edu.cn rsc7@f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