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设立贸易机构的主要法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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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7/28 16:00 法国留学在线 |
代表处或联络处 ● 联络处的法人代表 根据需要,联络处可任命1个以上的法人代表,通常联络处的法人代表为长期居民及受薪工作人员,他们应具备以下身份之一:法国人、双重国籍人士、持有10年居留的外籍人士或欧盟成员国的侨民。 ● 联络处的注册 注册手续比较简单、快捷,可以选择特别简便的注册形式,即获得一个SIRET号码(公司统计部门识别号码);或采取更为完备的注册方式,SIRET号码加上EXTRAIT K BIS(公司营业执照)。 分公司 ● 分公司的法人代表 同联络处的法人代表一样,通常为长期居民及受薪工作人员。 ● 分公司的注册 分公司必须进行企业商业登记注册,注册手续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到设在各地方工商会内的企业手续中心(CFE)办理。 分公司必须具备办公场所。 子公司 股份公司—SA 要求注册资本在37000欧元以上,至少7个股东。在公司注册申请时至少有50%的资金到位,其余资金要在未来 5年内到位,同时在一个法定的报刊上刊登成立公告。 董事长兼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董事长和总经理可由两人分别担任。 有限责任公司—SARL 可以拥有2到50个股东,最低注册资本为7500欧元。 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或常务委员会任命,负责人可为合资人或非合资人(第三方负责人)。 个人有限责任公司—EURL 它被视为只有一个投资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为自然人或法人(如外国母公司),其他与上同。 相关机构 法国各地工商会 巴黎工商会 咨询机构 法国维特拉公司 Vitla International 181, rue Lafayette 75010 Paris – France Tel. : 00-33-(0)1-5526 9398 Fax : 00-33-(0)1-5526 9399 Web : www.vitla.com E-mail: vitla@noos.fr 联华律师事务所 113, rue du Temple 75003 Paris – France 电话:00-33-(0)1-4454 0574 传真:00-33-(0)1-4454 05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