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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擅办高复班 罚款30多万被存入私人账户

http://www.sina.com.cn 2004/08/05 10:56  南国都市报

  本报三亚8月4日电 (记者 苏隐墨 摄影报道) 三亚三联实验学校未经三亚市教育局批准,擅自举办高考复习班收取高额学费被家长投诉。三亚有关部门接到省有关部门批示后,联合组成调查组,对该学校进行调查,并收缴了学校及个人共30多万元的巨款,仅开了159300元白条。学校因不服处罚,提请听证,今天下午,三亚市有关部门在三亚市教育局会议室举行了行政处理听证会。

  据悉,学校擅自办高考复习班被处罚而举行听证会在我省还是首次。

  三联实验学校擅自办复习班

  2003年,三亚三联实验学校招收了海口户口的136名外省借读生,绝大多数收费1.6万元,含建档费和中介费3000元,这136名考生的户口均有合法手续。《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2003年6月,省纪委、三亚市纪委、教育局和公安局都曾派人来三联实验学校调查过该校高考复习班的问题,他们并没有责令该校停办,也没让该校补办审批手续。三联实验学校写了一个申请举办高考复习班的报告给三亚市教育局,但一直没得到批准和答复。三联实验学校久等没得到批复后就私自开办高考复习班。

  高额罚款被存入私人账户

  6月10日上午,三亚市监察局有关人员到三联实验学校查处有关该校高考复习班问题。随后在6月10日至6月12日,分别对三联实验学校的副校长麦永才和副校长刘辉东进行讯问,并让该学校三名负责人每人交15万元。6月10日该校的副校长刘辉东被迫交来现金159300元,三亚市监察局的人员还分别写了白条给学校负责人,随后将钱存进农行个人的账户;他们接着又让该校副校长麦永才交出现金9万元,没写下任何收据,这笔钱也被存进农行个人账户。另外他们还将学校的6万元收缴,也没打收条。

  学校:没有违法也没有违规

  三联实验学校校长王集门说,6月10日上午,三亚市监察局的卢某和薛某等人来到学校说要查处学校高考复习班问题。来人没有出示任何执法证件,也没有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更没有说明法定依据和理由,就认定学校的高考复习班是非法的,并收缴学校存折和财务单据,还于11日至12日追缴所谓“非法”收入31万多元,只开具白条,其中11万元连白条也不开。

  王校长,200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第六十四条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他认为,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对民办学校的保护和扶持。

  他说,他们招收的这批外省学生是符合2003年2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03)7号〕文件印发的关于《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的,是合法的。

  三亚市教育局、监察局:

  该校涉嫌违规办班和违规收费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三亚市监察局的调查人员没有来参加听证。记者在三亚市监察局一份关于责令三亚三联实验学校有关人员接受调查的通知书上看到这样写着:经查,你校涉嫌在2004年违规招收补习班学生136人,并违规收取每位河南籍学生1.6万元(含中介费3000元),涉及违规办班和违规收费等问题,其性质是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的规定,经市监察局、市教育局领导决定,现责令你校王集门、刘辉东、麦永才积极配合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的调查,就涉嫌违规的有关问题作出说明,并随叫随到,若因事需要离开三亚,必须向市监察局、市教育局报告批准。

  三亚市教育局负责人称,三联实验学校违反了有关规定,擅自改变办学层次,因此,三亚市教育局作出责令停止举办高考补习班,所办高考补习班收取的费用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该校进行警告处分的行政处理决定。

  税务、物价部门介入调查

  2004年6月23日,三亚市物价局向三联实验学校送达〔三价通(2004)33号〕检查通知书,通知由三亚物价局于6月23日开始对该学校的收费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7月20日,三亚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向三联实验学校也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指出7月22日起对三联实验学校纳税情况进行检查。7月28日,该局再次向该校发出限期提供资料通知。

  据了解,三亚现有民办学校16所,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规定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海南的民办学校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而在三亚这些民办学校有相当部分是从不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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