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诚聘“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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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06 13:4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重庆大学座落在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著名高水平研究型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为了实现到建校100周年(2029年)时,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自身特色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目标,特向海内外诚聘“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 一、招聘条件: 1.能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就; 3.特聘教授的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讲座教授的应聘者应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4.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特聘教授聘期内至少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以上,讲座教授聘期内至少每年在我校工作3个月以上; 6.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二、工作目标: 1.带领相关学科或研究领域在原有基础上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在某些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组织申报和主持完成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 3.讲授1-2门相关学科的核心课程,培养高质量研究生; 4.领导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创新团队进行教学科研工作。 三、招聘学科、研究领域:
四、有关待遇: 受聘特聘教授岗位的人员在聘期内除享受特聘教授10万元/年岗位津贴外,还享受与学校教授同等的工资、福利、科研提成、科研奖励等待遇;学校提供200万元以内的科研配套费(人文社科50万元以内),20万元的住房补贴,提供120—160平米别墅式住房,安排子女入托、就读;在工作上配备精干助手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及实验条件。 五、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2004年8月31日前按教育部“人才办”要求填写“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下载网址:www.cksp.edu.cn)并附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5篇(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等资料寄我校人事处。提交材料请注明本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通讯地址:重庆市重庆大学人事处 邮编:400030 联系电话:023-65106394,65106104 传真:0086-23-65106104,65102382 联系人:李广智、曾佐伶 E-mail:lgz@cqu.edu.cn, zzl@cq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