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国家概况之人文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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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10 18:33 新浪教育 |
政府 官方名称:尼德兰王国(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 通称尼德兰(Netherlands)或荷兰(Holland) 政体:君主立宪制和上下两院制 国家元首:世袭君主 政府首脑:首相 首都:阿姆斯特丹(Amsterdam) 政府所在地:海牙(The Hague) 人口 总人口:16,109,924. (阿姆斯特丹:735,000;鹿特丹:596,000) 民族组成:90%的居民是荷兰人,7%的居民有下列血统:其他欧洲国家、印尼(前荷属东印度)、苏里南、土耳其、摩洛哥或荷兰安的列斯群岛和阿鲁巴岛。 外国居民:652,000 (非荷兰国籍),阿姆斯特丹居民来自200个不同的国家。 宗教:非政教合一国家,52%的人信奉基督教,40%的人不信教,8%信奉其它宗教。 国家语言:荷兰语。然而几乎每个人都说英语,尤其在较大的城市和城镇。许多荷兰人也说德语和法语。在北部省份弗里斯兰(Friesland),有60万人把弗里斯语(Frisian)作为第二语言。 地理 南北最长距离:300公里 东西最长距离:200公里 最低海拔:-6.74米(鹿特丹附近) 最高海拔:321米(马斯特里赫特Maastricht附近) 位置:欧洲西部 总面积:41,526平方公里,四分之一低于海平面 夏季均温:16.6℃ 冬季均温: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