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小学转学本周开办 不能因成绩拒收转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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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23 13:3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中小学转学手续本周开始接受办理,义务教育阶段的成绩考核原则上不能作为拒收转学生的依据。 东山区:不能因成绩拒收转学生 家长需在开学前1周至开学后1周内办理。 东山区初、高中转学生应带备:转出学校同意转学证明、县级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原件、家长申请报告、家长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出示街道证明)、计划生育证、独生子女证明。 初中转学生还需持有小学升初中登记表复印件和被中学录取为初一学生的录取通知书。高中转学生需持初中升高中统考成绩报告单、被中学录取为高一学生的录取通知书以及高中会考的成绩报告单。 天河区:高三不收转学生 小学转学,可在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申请办理转学手续,需持学生的转学联系函、学生户口本、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合同)向在读学校提出申请。 初中转学需在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提出申请。 高中转学均限于高一下学期和高二年级,高三不收转学生。 海珠区:高中须有原校级别证明 小学转学需持转学联系函、户口簿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合同)、广州市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在开学前一周内办理。 外地生转学需持转学联系函(原学校出具,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盖公章)、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该户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租赁合同)、德育考核表(或学年鉴定评语)、《广州市初级中学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绩表、学生体质健康卡(或体检表)到海珠区教育局中小教科办理手续。 高中生须另提交学生档案、会考成绩及原学校级别证明(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转学证明书上确认)。 (记者 陈晶晶 实习生 苏四荣 通讯员 邓荣海) |